
关于征集《宁夏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接入端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2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下达宁夏地方标准(2021)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31号)精神,为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工作,提高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推动实现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宁夏计质院”)计划组建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组,为充分体现多方参与制标理念,保证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整合相关方技术、资源、信息等优势,提高标准的科学性与适用性,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希望具备能源管理经验和能耗监测工作能力,熟悉标准制定流程,并有意愿参与该项标准制定的相关单位和专家能够踊跃参与,共同推动标准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标准介绍
为解决宁夏重点用能企业上传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能耗数据过程中,存在上报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编码规则使用错误、数据上传不连续等导致数据规格不符合上传国家平台要求等问题,宁夏计质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的数据采集对象、指标体系、监测范围、对接配置说明等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从而提高宁夏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耗数据质量,提升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运行水平,为全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对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奠定基础,为今后宁夏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端系统平台建设提供指导性规范。
本标准由宁夏计质院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管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具有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技术能力,包含方案设计、网络接入等方面。
3.技术专家支持:参与单位应为相应地方标准的起草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能保障其充分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并完成分担的技术任务。
4. 经费支持:参与单位应能根据相应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审定、宣贯等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等方式分担标准制修订的费用。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上述地方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并于 2023年7月22日之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起草组联系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18095481989
邮 箱:276392191@qq.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
附件:《宁夏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接入端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报名表.docx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