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宁夏聚乙烯(PE)软管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5一、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指标体系
(一)产品定义
本方案定义的聚乙烯(PE)软管产品是以聚乙烯树脂为主,加入生产管材所必需的添加剂,添加剂应分散均匀或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清洁回用料制成的聚乙烯(PE)软管。聚乙烯(PE)软管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各项指标符合聚乙烯(PE)软管品种的企业标准要求。
(二)企业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称压力0.25MPa、0.15MPa及以下的聚乙烯(PE)软管,输送介质温度不超过45℃。
(三)评估指标选取
对标聚乙烯(PE)软管现行国家标准GB∕T 19812.4-2018《塑料节水灌溉器材 第4部分聚乙烯(PE)软管》,将选取的聚乙烯(PE)软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详见表1。
(四)合规性判定
入围聚乙烯(PE)软管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应不少于GB∕T 19812.4-2018《塑料节水灌溉器材第4部分聚乙烯(PE)软管》要求。
企业标准应按照GB/T 1.1编制,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企业编号应依次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年号组成,示例如下:
b. 企业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信息应正确,不得引用过期或作废的标准;
c.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聚乙烯(PE)软管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的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标准文本应规范编制。存在不合规和编制不规范情况的企业标准不得进行评估。
注:评估企业标准规范性,包括标准行文是否规范;产品范围规定清晰准确;引用标准为最新标准,且对应标准在正文中被引用;所有图表均有编号且顺序准确;字体统一规范,文字部分无异常颜色字体;内容表述规范,包括单位、名词术语、 简写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产品质量抽样及检验
参与评估聚乙烯(PE)软管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需经评估机构对参与企业标准所对应的产品进行抽样和检验。抽样及检验的要求按照企业标准对应的内容执行,结果的判定的条件以企业标准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为准。
(六)评估体系
本评估方案拟对聚乙烯(PE)软管产品的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综合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开平台上检索宁夏企业聚乙烯(PE)软管标准,参照表2将检索到的标准中涉及的指标按指标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平均水平和基准水平,并以此进行企业标准梳理分析评估。然后依据表3要求对所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达到一级要求的企业标准进入聚乙烯(PE)软管“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名单”。
二、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形成
(一)企业标准数据来源
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的标准应为:
1、2020年1月1日前在宁夏注册的生产企业(或分公司)的企业标准。
2、2020年12月3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gov.cn)公开的标准。
3、聚乙烯(PE)软管相关企业标准将采用关键词检索的方式对平台公开的标准进行全数据库查找,并以此作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数据来源。
4、检索关键词为“聚乙烯”、“PE”、“软管”等。
(二)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名单的形成
(1)总体原则
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选,仅针对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合规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主体是企业标准,评估核心是企业标准适用的产品技术水平,评估目的是取得产品技术水平和产品标准一致性水平的同步提高。
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以“科学、公平、公正、公开”为指导,针对典型产品、聚焦典型领域的典型产品,以标准技术内容为核心、综合考察各个要素。
(2)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标准收集;
由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gov.cn)检索,收集参与评估的企业标准。
第二阶段:企业标准评估;
由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依据《评估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
第三阶段:形成企业标准入围名单。
评估机构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根据上述评估体系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评估工作细则》,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企业标准进行综合评估,达到一级要求的企业标准进入聚乙烯(PE)软管“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名单格式见表4。
(五)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确定
(1)入围名单中的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领跑者”评估,对于自愿参与的企业,应按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 提供产品或服务质量与公开标准一致性承诺书;
b. 近三年,企业无较大环境、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性文件或承诺书;
c. 企业信用证明或信用承诺书
(2)已提供上述证明性材料的,由评估机构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对“领跑者”入围名单中的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检复核,抽检复核依照本方案“产品质量抽样及检验”条款执行。抽检复核不合格的剔除出“领跑者”入围名单。
(3)将入围名单中抽检复核完全达标的企业标准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领跑者”名单和复核检验报告均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实施目标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形成2020年度聚乙烯(PE)软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并通过企业标准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https://www.nxamqi.org.cn/)发布相关信息。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格式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