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执行新强检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最新版《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调整后的目录中监管方式为V(强制检定)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共26类46项,其他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实施强制检定。经研究,我院即日起执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8号公告。
同时,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切实将《2019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到实处,我院决定对未列入新目录的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继续免收周期检定费,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9年11月11日